新全球化智库全面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第一部分 新全球化智库致力于探索一带一路城市治理创新
新全球化智库为响应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等各大战略布署、一带一路倡议和习总书记历次讲话精神,贯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 和《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 等文件精神,由国家有关部门、中央级媒体、国家级智库和北大、清华等知名高校资深专家、学者支持发起,在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端产经智库(英文名:New Economic Globaliztion)和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并与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等有关权威机构联合倡议发起“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和 “一带一路新商业领袖计划” ,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积极参与并引领全球治理的战略部署,竭力打造全球城市治理、经济治理、人文治理、生态治理、社会治理和信息化治理的智慧化专家服务平台,与一带一路各战略合作伙伴城市与企业,协同搭建产业孵化、企业孵化、项目孵化和技术孵化等投资孵化平台,竭力推进产城产镇融合、产教科教融合、文旅康养融合、产业创新与金融创新融合,努力塑造政府倚重、社会信任、企业家依赖的全球高端决策智库品牌。
一、创建一带一路产城产融合作智库
新全球化智库为各地政府、中外行业组织和国内外企业,提供全球经济治理与决策的宏观、中观和微观战略规划及其顶层设计,协同推动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 ,探索解决世界和区域经济面临的突出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面对逆全球化势力,积极探索在新全球化趋势下“一带一路”建设和自由贸易的新战略、新路径、新对策;通过新定位、新工具、新规划,积极架构区域经济全球价值链、产业链、供应链创新合作平台,积极研究国家和城市现代化治理思想、理论、能力、结构与评价指数体系,积极提升城乡区域经济、特色产业、重点企业的治理现代水平与核心竞争力,通过积极搭建金融投资服务平台,助推企业赢得在未来新经济中的话语权和全球产业链分工中更多的市场份额,通过与社会各界携手打造“市场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技术共同体”、“智能城市共同体”、“文化共同体”、“价值共同体”,竭力推动更有活力、更加包容、更加可持续的全球新经济一体化进程,以期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在国家有关部委会、国家智库和有关国际组织支持下,新全球化智库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城市治理现代化为目标,认真总结中外城市治理的历史经验,借鉴全球发达国家的城市治理理念、理论与发展模式,开展新全球化环境下的城市治理理论与方法、治理指数、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顶层结构、城市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特色的系统研究;系统开展“一带一路”城市治理能力与绩效评价,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与智能城市规划建设,新型城镇化与特色小镇建设发展规划咨询、联建,战略新型产业与特色经济园区开发,政府重大工程项目规划与重大改革创新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专业化服务等;开展新型全球经济一体化条件下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以期推动中国和“一带一路”城市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效率化、系统化的现代化目标。
二、创新中国特色城市治理理论工具
新全球化智库作为“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一带一路新商业领袖计划”的主办发起单位,将深入研究一带一路国际投资贸易与产业开发机会,通过都市圈重点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调查研究、顶层设计、战略规划、决策咨询、产城融合规划、产业企业孵化、投资联建、合作开发、试点示范、高端人才培训、金融服务平台搭建和国际交流等形式,为地方政府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招商引资服务;为核心企业制定发展战略、提升管理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开拓国际市场服务。
三、搭建城市治理体系协同创新平台
新全球化智库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协同全球特色小镇联盟建立七大产城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全方位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系统化城市治理现代化战略规划和决策咨询服务:
1、共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专家智库平台。组织有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企业、高校等专家学者,围绕“一带一路”倡议、新时代和新全球治理下,针对国家治理现代化、产业改革和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系统性或专题化调查研究,举办各种专家研讨会和高端对话、学术思想交流活动,治理政策研究咨询,以促进区域城市高质量发展。
2、共建国际交流与投资贸易合作平台。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和其他国家、国际组织及战略合作城市及企业支持下,共同推动“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加强中外产业政策和企业发展理论和经验的比较和交流。协助城市和企业间开展国际间的贸易和投资活动。
3、共建经济社会治理高端人才培训平台。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发展的工作,举办“一带一路新商业领袖计划”等各种高端培训活动,贯彻国家产业和经济治理政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培养各类专业人才,促进企业发展。
4、共建战略合作与企业价值链提升服务平台。联建全媒体中心、企业资本运营与加速器、企业并购上市与托管中心、企业双创孵化中心、全球城市专家院长科技创新中心,协同构建城市和企业全球价值链,培养核心竞争力,全面系统地提升城市和企业经济增加值。
5、系统架构区域城市产城产融合作和产业链创新平台。以城市为中心,通过推动智能化大数据、云计算、5G、区块链应用场景、物联网和高端制造等新商业生态,围绕产业政策、供给侧改革、产城产镇融合和企业发展,开展调查、研究、咨询、规划、设计、指导和特色产业招商导入等,为地方经济部门和其他社会单位、企业及各类组织,提供产业孵化、企业孵化、项目孵化和各种专家服务支持。
6、协同搭建智能供应链和供应链金融投资合作平台。系统规划联建城市全球供应链创新系统,以大数据、区块链和产业互联网为基础,联合建构区域城市供应链信用评价体系,积极营造城市全球化商业生态,促进一带一路城市智能物流、智能交通、智能仓储和智能电子商务贸易创新升级,促进智能商业、智能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科技、国际贸易结算等电子商务治理实现全球化和现代化。
7、搭建城市高端专业会展平台。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及其优惠扶持措施,推动地方政府和企业准确把握和实践国家政策,发展产业,宣传企业的成果,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以此推动区域城市会议旅游、文教旅游、科技旅游和生态旅游实现品牌化跨界跨境融合,以促进一带一路城市创新和协同发展。
第二部分 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实现品牌重组
一、政策背景
十九届四中全会是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在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重要政治文件中,详细解读了“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13个显著制度优势。强调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研讨了全会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在未来三十年三个阶段的总体目标,深入学习了全会部署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十三项工作要求。我们认为,城市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率先实现现代化,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必须加强和创新城市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城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城市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城市和平安中国。
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局看,城市治理需要一套完整的现代化治理体系规划和建构,这套体系应该由政党系统、立法系统、行政系统、司法系统、社会系统、安防系统、经济系统、生态系统、文教系统等所组成,务必保持系统完善、功能齐备、协调有序、运营高效。国家和城市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将意味着上述系统在基础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方面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满足或适应现代城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法治化、信息化、市场化、民主化、社会化、智能化的平台上实现协同治理,保持治理主体(共有:人民民主)、治理过程(共治:依法协同治理)和治理结果(共享:公平分配国家发展成果)三者的确定有效,做到治理主体目标责任清晰、过程可控、结果可验证、价值可评估、发展可持续的。
二、历史使命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经受实践检验的强大思想武器,在这一科学思想指引下,过去五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面貌、国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军队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深刻回答了国内外形势发生变化和我国各项事业发展起来后,中国共产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担负什么样的历史使命、实现什么样的奋斗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将指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新时代呼唤国家治理现代化、城镇治理现代化、乡村治理现代化,呼唤大湾区、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调可持续发展,并能够在经济、科技、社会和生态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率先实现现代化,呼唤协同一带一路建设和积极参与和全球治理,积极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三、社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尤其是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实现中央提出的建设“第五个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实施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规划的战略决策,通过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治理现代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努力塑造国家、城市和企业软实力,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国家创新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和的伟大目标。
城市治理体系和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构成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也是推动全球治理变革和国际合作的前提。健全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是国家有序运行、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是践行“四个全面”精神和参与全球治理的迫切需求,也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现代化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数量的增加,加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已经成为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历史任务。
四、智库背景
新全球化智库是由国家有关部委、中央级新闻媒体和国家智库支持发起主办的“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的执行机构,竭力打造创新引领、政府倚重、社会信任、企业家依赖、国际知名、专业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全球治理的高端决策智库。
智库将致力于探索解决世界和区域经济面临的突出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积极探索在“新全球化”趋势下的“一带一路”建设和自由贸易的新战略、新路径、新对策;通过新定位、新工具、新规划,积极架构区域经济全球价值链、产业链、供应链战略合作平台,积极提升城市区域经济、特色产业、重点企业的治理结构与核心竞争力,助推企业赢得在未来新经济中的话语权和全球产业链分工中更多的市场份额,携手打造“城市命运共同体”、“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竭力推动更有活力、更加包容、更加可持续的全球新经济一体化进程。
五、机构重组
在国家有关部委会大力支持下,2015年10月,由人民日报社指导,中国城市报社专家委员会协同中央党校、中国社科院、中国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家智库战略合作伙伴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专职资深研究人员,联合创办新型国家高端智库——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为贯彻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智库规范管理的基本精神,经过各发起主办单位和理事会研究,同意将“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依托新全球化智库法人治理,划归中国智能城市专业委员会和新全球化智库专家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
随着我国现代化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数量的增加,加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已经成为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历史任务。10月19,由人民日报社指导,中国城市报社专家顾问委员会创办的新型国家高端智库——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在西安成立,中国城市报社副总编辑陈柳钦出席本次大会并向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院长赵雄罡授牌。
本院以推动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为核心,总结中国城市治理的历史经验,借鉴全球发达国家的城市治理理念、理论与发展模式,开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治理理论与方法、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顶层结构、城市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特色的系统研究,开展城市治理能力与绩效评价、大数据与智慧城市建设、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咨询、新兴战略产业与特色经济园区开发、政府重大工程项目规划与重大改革创新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专业化服务,开展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推动我国城市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效率化、系统化的现代化目标。
据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院长赵雄罡介绍,为充分发挥此创新型高端智库平台、杰出专家政商人脉、权威投融资渠道、主流媒体品牌等自身资源优势,将积极创新运营模式与发展机制,主要合作对象设定为全国各地方城市、政府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群众团体、高等院校、研究咨询机构、工商企业、新闻媒体、行业商协会,有一定项目资源、或项目团队、或学术成果、或核心技术的个人等。同时,将专项试点示范城市、园区、基地和项目的试点示范,相关成果将面向全国推广。(全亚军)摘自《人民网》
六、治理模式
项目平台: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暨一带一路全球供应链创新工程
指导单位: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
主办单位:中国智能城市专业委员会、新全球化智库专家委员会
执行机构:新全球化智库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简称“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
英文名称:China institute of urban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简称CIUGM
法人主体:新全球化智库(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联建单位及战略合作伙伴
1)联合国NGO及国际合作组织
世界和谐基金会和谐指数研究院
联合国世界品牌组织
法国国际一带一路促进联盟
(泰国)世界一带一路经贸总会
一带一路新加坡发展基金总会
(香港)国际资本市场服务协会
2)国家级协会、智库和行业组织
(中国科协)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
(教育部)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
(科技部)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研究会
(国家发改委)中国投资协会中国乡村振兴高峰论坛
(科技部)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大数据智能产业研究院
(中国科协)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科技成果转化协调委员会
(中组部、人社部)中国领导人才专业委员会
(科技部、北京市政府)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西安)示范区
(科技部)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品牌传播委员会
(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国际商务信息委员会
(科技部)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工信部)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数字科技产业工作委员会
(工信部)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两化融合委员会(智能制造万里行)
国际品牌联盟
全球特色小镇联盟
3)在京及各省市商协会
北京各省市驻京机构商务协会
北京中关村国际孵化软件协会
北京海归协会
北京厦门企业商会
陕西省黄河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
雄安科创孵化基地
八、目标宗旨
CIUGM本院旨在积极响应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党的一系列战略重大决策,以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和高质量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如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重要精神为目标,以推动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和“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为核心,认真总结中外城市治理的历史经验,借鉴全球发达国家的城市治理理念、理论与发展模式,开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治理理论与方法、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顶层结构、城市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特色的系统研究,开展城市治理能力与绩效评价、大数据与智慧城市建设、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咨询、战略新型产业与特色经济园区开发、政府重大工程项目规划与重大改革创新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专业化服务,开展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以期推动我国城市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智能化、效能化、系统化的现代化目标。
九、研究方向
1、理论模型
CIUGM竭力打造创新引领、政府倚重、社会信任、国际知名的高端科技智库,竭力打造中国城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评价理论模型,在本研究院主发起人乾泉先生《组织生命全息理论》和《城市治理指数理论模型》基础上,积极开展城市治理大数据与案例研究,积极开展城市商业生态与营商环境市场体系、城市公共安全防卫与综合治理体系、金融投资服务体系、智能城市信息化体系、交通运输体系、生态环境服务体系、创业创新和信用信誉评价体系、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公共服务创新与公共文化体系、城市卫生健康与社区服务体系等诸多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课题的系统研究咨询,积极开展城市治理体系专项案例研究、专业评价等。
2、平台搭建
搭建产城创新合作项目、投融资平台和人才开发等信息化智能化服务平台,创新合作机制,根据战略合作伙伴城市(地区)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与发展需要,积极引入专家智库、产业化项目和企业投资等合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和地方产城合作战略发展规划,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智能城市建设、人文城市建设、产业转型升级与新园区开发、海绵城市与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
3、研究重点
CIUGM将在国家和城市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布局、政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过与各级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合作,积极开展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系统规划,围绕国有企业改革、民营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技术方向、产业政策制定、城市公共文化布局、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对策、创业创新、产业孵化、招商引资、投资合作、商务交流等现代化经济治理平台搭建,开展决策顶层设计、专项课题研究、专家咨询、论坛会议、投资洽谈、展览展示、高端人才培训等高端智库服务。
4、课题合作
CIUGM本院接受中央及国家有关部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交办的关于城市治理体系和智力能力现代化方面的项目规划、课题研究等委托任务,参与主承办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论坛,与各国家智库、各级省市政府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联建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设立关于城市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等上述重大议题的专家课题组。
十、组织机构
1、组织方式
CIUGM本院是高端决策专家智库,接受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新全球化智库和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理事会等各联建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独立核算,自主运营。
2、理事会
理事会是CIUGM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发起主办单位、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和理事单位组成,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理事会主席、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CAUG公益基金的来源为理事会成员会费,并接受国内外社会各界赞助。
3、项目合伙人
CIUGM本院日常运营实行项目合伙人制,具体运营管理和业务流程,在本《管理办法》基础上,由秘书处另行拟定《实施细则》。
4、院长与院务委员会
名誉院长、院长由理事会主席提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副院长、院务委会委员、秘书长、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均由院长提名,理事会审核通过。创院院长由著名学者乾泉教授担纲,副院长分别由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和战略合作伙伴单位负责人担任。
5、秘书长
秘书处是CIUGM理事会会常设协调和议事机构,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由执行院长兼任;设5-9人为副秘书长,协助院长、秘书长分管专项工作,可由副院长、院委会委员兼任。
6、工作部门
CIUGM职能工作部门由“两办六部”组成,即院务办公室、基金管理办公室、战略合作部、产业金融研究部、政府治理研究部、公共治理研究部、公司治理研究部、产城规划研究部。
7、学术团队
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拟与有关城市、行业组织、战略新型产业园区、各省市智库、企业集团等战略合作伙伴,符合条件者,均可联建或设立CIUGM城市分院、产业联盟等,并联合参与设立以下专业研究机构:
1)CIUGM专项基金
2)CIUGM人文城市研究中心
3)CIUGM智能城市与大数据研究中心
4)CIUGM生态环境治理研究中心
5)CIUGM投资环境治理研究中心
6)CIUGM社会治理研究中心
7)CIUGM创业创新研究中心
8)CIUGM城市治理体系与能力评价中心
9)CIUGM新兴产业研究中心
十一、战略合作
1、合作对象
为充分发挥本院创新型高端智库平台、杰出专家政商人脉、权威型智库建设政策支持下,CIUGM积极创新运营模式与发展机制,主要合作对象设定为全国各地方城市、政府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群众团体、高等院校、研究咨询机构、工商企业、新闻媒体、行业商协会、公益基金组织,有一定项目资源、或项目团队、或学术成果、或核心技术的个人等。
2、合作内容
CIUGM本院拟与有关方面,接受各省市委托,系统开展城市治理体系规划、治理能力评价和专项治理研究,联合开展政府治理、城市规划、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公共文化、公司治理、新城镇化、智能城市、创新创业、金融投资、新兴产业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国学书院、人文旅游、低空经济、健康医疗等城市治理现代化的热点问题和产城融合研究,可以开展城市治理顶层设计、城市治理现代化发展规划和重点治理项目联建,举办论坛会议、高端人才培训、学术交流、项目推广,联建CIUGM城市或行业分院、或专业研究中心。
3、合作模式
CIUGM常年开展以城市治理与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规划咨询项目和的热点课题招标合作,招募高级项目合伙人或有关咨询专家、独立学者,建设专家智库,协同开展高端咨询服务;符合条件的机构可联合设立城市分院,也可设立产业、行业或专业研究中心或研究所,联合设立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公益基金,目运营管理实行项目合伙人制,开放式管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试点示范
CIUGM面向全国主要省市,大力开展城市治理现代化专项试点示范城市、园区、基地和项目的试点示范,相关成果将并面向全国推广。
5、特别邀约
故此,本院殷切期待与国内外城市与政府公共管理与决策部门、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社会组织、工商企业产业和各界同仁,开展广泛深入的交流与项目合作。
第三部分 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战略合作管理办法试行(代章程)
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CIUGM以新全球化智库《关于在全国开展城市治理现代化专项试点示范及战略合作的管理办法》为基础,特制定CIUGM《战略合作管理实施细则》。
一、基本条件
1、凡申请合作的机构或个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愿意自觉参与国家治理、城市治理、政府治理、公共治理、社会治理、公司治理等各项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的智库咨询服务。
2、比照研究院顾问咨询服务方向,有一定的项目资源,如专家团队、咨询资质、信息资讯、客户资源、市场渠道、资本市场资源等,依照专业分工,资源共享。
3、在城市治理某一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具有丰富的战略管理、项目规划、顾问咨询等业务经验,愿意参与研究院高端专业智库建设的各项专业分工,认同本研究院战略合作模式与运作规范。
4、自觉维护研究院及其自身声誉和品牌形象,自觉提升专业咨询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加强行业自律和自身企业文化建设,严格按照研究院各项专业分工,积极履行各项服务承诺。
二、理事会
1、理事长单位
条件:
符合CIUGM战略合作伙伴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本研究院或分支机构各主办、联办单位;
CIUGM高级项目合伙人;
CIUGM指定服务机构;
CIUGM公益基金战略合作伙伴;
按规定缴纳会费;
权利:
其负责人可任理事会理事长,有资格参与CIUGM各项重大决策;
有资格推荐院务委会委员候选人;
有可以申请指定服务机构(注明行业领域);
有资格推荐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有资格推荐资深专家、学者加盟项目团队;
有资格推荐或申请高级项目合伙人;
可申请联合设立城市治理项目专家课题组;
可申请联办专业或行业性研究中心;
可申请联办中心城市、地级市或县级市研究院城市分院;
可申请联合设立城市双创基地、园区双创大学、企业双创学院等;
可申请承办研究院年会或全国性主题论坛;
可优先参加CIUGM各种论坛和高端培训项目(三个免费名额);
可申请联合设立城市治理专项试点示范城市(园区、社区)、基地(单位)、示范项目(产品)等;
享有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和服务条款。
2、副理事长单位
条件:
符合CIUGM战略合作伙伴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本研究院或分支机构各主办、联办单位;
CIUGM高级项目合伙人;
CIUGM指定服务机构;
CIUGM公益基金战略合作伙伴;
按规定缴纳会费;
权利:
其负责人可任理事会副理事长,有资格参与研究院年会;
有资格推荐资深专家、学者加盟项目团队;
有资格推荐或申请高级项目合伙人;
可申请联合设立研究院城市治理项目专家课题组;
可优先参加CIUGM各种论坛和高端培训项目(两个免费名额);
可申请联合设立园区(社区)双创大学、企业双创学院等;
可以申请承办区域性城市主题论坛;
可以申请指定服务机构(注明行业领域);
可申请联合设立城市治理专项试点示范基地(单位)示范项目(产品)等;
享有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和服务条款。
3、理事单位
条件:
符合CIUGM战略合作伙伴的基本条件,
CIUGM指定服务或产品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CIUGM高级项目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
CIUGM公益基金战略合作伙伴;
按规定缴纳会费;
权利:
有权推荐专家、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和指定服务机构;
可优先参与CIUGM热点议题、课题研究、咨询或项目开发;
可申请联合设立企业双创学院等;
可优先参加CIUGM各种论坛和高端培训项目(两个免费名额);
可申请指定用品(注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可申请指定服务机构(注明机构名称与服务领域);
可申请指定开发商(注明开发机构名称、开发领域与相应资质);
可授权作为城市治理和产业化项目专家课题组高级合伙人;
享有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和服务条款。
三、高级项目合伙人
条件:
符合CIUGM战略合作伙伴的基本条件,
CIUGM高级项目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
CIUGM公益基金战略合作伙伴;
按规定缴纳会费;
权利:
有权推荐专家、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和指定服务商;
可优先参与CIUGM热点议题、课题研究、咨询或项目开发;
可优先参加CIUGM双创等各种论坛和高端培训项目(两个免费名额);
可优先作为城市治理和产业化项目专家课题组高级合伙人;
可被优先聘请为专家委员会、院务委员会或监事会成员;
可申请合伙人的身份;
享有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和服务条款。
欢迎全国各省各城市与我们合作,共同治理好中国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