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省发改委获悉,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持续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相关通知,明确自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的政策。
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相关人士表示,我省将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江苏电网公司、各增量配售电企业应当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告知,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上述政策延续实施后,预计可减少我省企业年用电成本100亿元以上。 (付 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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