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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商业关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持有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8,314,34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的股东沈阳国际科技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国际科技”)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314,34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沈阳国际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8,498,41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86%)。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5 日收到股东沈阳国际科技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沈阳国际科技开发公司

2.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阳国际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8,314,3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沈阳国际科技统一战略安排。

2.拟减持股份来源:大宗交易方式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公司目前总股本,沈阳国际科技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8,314,34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沈阳国际科技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5.拟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价格区间:依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减持计划涉及的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成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沈阳国际科技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2.沈阳国际科技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

3.沈阳国际科技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敦促沈阳国际科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沈阳国际科技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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