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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名人被付钱来喜欢你的产品时,联邦贸易委员会持怀疑态度

任何新(数字)媒体的临时用户都可以证明这种媒体在广告商中的日益流行。推销商品和服务的邀约现在充斥着Facebook、Instagram和Twitter的新闻提要。付费广告引入了大多数YouTube视频。广告甚至潜入最私密、似乎封闭的平台,比如pinterest。

在社交媒体领域使用的众多广告技术中,用户认可占据了至高无上的地位。通过名人推荐、用户评论和产品推介,广告商能够直接、而且常常是无缝地接触到广泛而复杂的受众,而无需付出太多的努力或开支。

联邦贸易委员会注意。

社交媒体广告的激增,再加上消费者困惑的可能性,激起了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监管机构的兴趣。2009年,随着修订后的《背书和证明使用指南》的发布,联邦贸易委员会敲响了最初的警钟该出版物旨在就传统和新媒体广告形式中消费者、专家和名人代言的使用提供指导。

近年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继续加大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个人和公司的执法力度,这些人和公司涉及使用通过新媒体传播的代言——最近针对华纳兄弟(Warner Brothers)、Machinima公司(Machinima,Inc.)和Lord&Taylor的行动在2016年突显了这一趋势。因此,在涉入这些水域之前,广告商必须了解可能引发联邦贸易委员会关注的活动。它们包括:

发布描述产品使用或出席活动或其他地点的“自拍”发布博客作者对产品或服务的评论描述产品或服务的音频视频证明发布与产品或服务相关的评论或评论

披露,披露,披露。

根据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规定,如果名人或任何其他人被支付报酬或以其他方式诱使推销(例如,讨论、评论、穿着、描绘、分享或赞美)某一产品或服务,那么这种关系必须在广告中披露。非金钱诱惑,如提供免费产品或服务,也可能需要披露视情况而定。联邦贸易委员会提出的基本标准是“如果消费者知道背书人受到任何形式的补偿或激励,这是否会严重影响背书的分量或可信度?”

当然,取决于所使用的媒介,Twitter、Instagram和Snapchat等平台固有的后勤限制可能会使这种要求充其量是不可取的,最坏的情况是不可能的。撇开限制不谈,联邦贸易委员会坚持适当披露的立场仍然存在,广告商被建议避免使用排除此类披露的媒体。

披露的首要目标是确保背书真实准确,同时防止消费者欺骗或混淆。因此,免责声明必须有效地沟通广告客户和发言人之间的关系,其中必须包括双方之间是否存在任何交换条件。当然,任何未能传达这种关系的行为都将被视为具有误导性,并使双方承担《联邦贸易委员会法》以及各州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的责任。(联邦贸易委员会打破了代言神话。)

谁负责?

虽然披露的责任主要由广告客户承担,但广告客户和背书人/发言人以及任何第三方中间人都可能对未能遵守法律规则负有责任。考虑到这些风险,所有各方都应仔细考虑和监测其商品和服务的促销方式和促销方法。

我们都知道米奇喜欢他的麦片粥,但他是不是付钱让他这么说的?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基本的问题。随着我们不断频繁地接触新媒体,无论是通过传统渠道还是口袋里的微型电脑,将赞助广告与新闻和编辑内容分开的界限将继续模糊。了解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意图,以监测这种互动和发挥裁判,这是至关重要的球员知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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