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埋在启动法案2.0中,这是一项旨在促进高科技初创企业的法案,这是一个坏主意,将阻碍美国大学开发的发明的商业化。该条款被称为 “自由代理” 条款,将允许大学教授选择自己的技术转让代理,而不是让他们使用大学的技术转让办公室,这是自1980年通过以来一直采用的方法Bayh-Dole法案
国会可以做得更好。我们当选的领导人应该专注于一个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而不是徒劳地希望从学术机构中挤出更多的商业技术来破坏一个有效的系统: 只需向学术科学家和工程师提供更多的研究资金。
在一个国会为造福国家而设立的许多东西都出了问题的世界里,我们的学术发明商业化体系运作良好。根据大学技术经理协会的说法,自从Bayh-Dole法案实施以来,大学的发明导致了4,500新产品的开发,该协会是大学管理人员协会,负责许可教职员工的发明。这些产品包括改变游戏规则的大片,例如Google搜索引擎,重组DNA,抗癌药物紫杉醇,矿物质补充剂Citracal,人工青霉素以及乙型肝炎和禽流感疫苗。
自由代理条款将破坏这一制度,因为它将改变试图将学术发明商业化的动机。自由代理商将这样做是为了赚钱,而大学许可官员主要是希望将新技术付诸实践,其次是将现金带入大学。这种差异可能会导致新产品减少。因为他们的目标是赚钱,所以自由代理商将专注于将最有利可图的发明 (例如心脏药物) 商业化,而跳过那些可以赚很少钱的发明 (例如疟疾疫苗),即使他们的商业化将使社会受益。
自由代理商还将专注于许可发明,这些发明今天可能会带来高昂的价格,而不是那些将来可能导致更重要产品的发明。最后,独立代理商会鼓励发明者采取战略行动以提高利润,即使这意味着将更少的发明商业化。例如,自由代理商可能会寻求发明专利,目的是起诉侵权者,而不是将新产品推向市场。
国会应该为大学的科学和工程研究提供更多的联邦资金,而不是破坏当前的体系。大学技术商业化的一大推动力是研究资金,特别是来自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等联邦机构的研究资金。在一项有一些鼓励高科技企业家精神的好条款的法案中,国会应该删除有问题的 “自由代理人” 条款,并支持一种久经考验的产生更多大学发明的方法: 资助我们国家大学的更多基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