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村民做梦都没想到,不起眼的苔藓现在通过规模化种植,竟也像花卉一样变成了一门产业。”初夏的丽水市景宁县毛垟乡毛垟村苔藓基地,满眼碧绿,生机盎然。毛垟乡党委书记雷晓华说,去年,毛垟村与相邻3个行政村抱团共同出资组建了实体化运营的“强村公司”,并与丽水市润生苔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毛垟乡苔藓种植(科普)示范基地合作开发项目,一期试种6亩多,每亩年收益达4.75万元,4个村集体经济共增收20余万元。在“强村公司”的示范带动下,今年毛垟乡的苔藓种植面积扩大到500亩。村集体增收的同时,村民也直接受益,“我们村现在有20多人在苔藓基地打工,实现了家门口就业,每人每年可以增收2万多元。”毛垟村村民吴乾仁说。
丽水市大部分农村地处山区,数量多,规模小,资源较分散,靠“单打独斗”难以有效致富增收。针对这一情况,丽水市以市场化运营模式探索组建“强村公司”,通过抱团发展,盘活各方资源,助推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截至今年5月,丽水1891个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部成为县、乡、村三级“强村公司”股东,实现村级全覆盖。
“在公司成立过程中,我们鼓励各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部分村集体闲置资金入股强村公司,同时也指导各地、各行政村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碎片化的闲置固定资产、山林耕地以及河塘水库等折价入股强村公司。”丽水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强村公司”组建后,根据各自的资源禀赋,通过自主开发农旅、能源等项目,在地方政府间“山海协作”合作框架下承担“飞地项目”实施运营等模式,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
青田县山口镇通过“强村公司”组织4个村联合开发闲置土地资源,建设切石坊小微产业园项目,既解决了当地石雕产业扩张的需求,也为各村增收25万余元。松阳县三都乡上田村拥有古民居等丰富旅游资源,该村实物资产、资源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作价100万元,同时出资400万元与“强村公司”合力进行旅游开发,预计年收益将超50万元。
丽水市还在部分乡镇设立试点,从政府生态产品采购切入,让乡镇“强村公司”逐步承担起生态产品提供者的重要责任。景宁县大均乡对外发布了乡镇GEP(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报告,县政府根据GEP增量的2%向该乡购买188万元的生态服务产品,实现GEP增长的变现。
据统计,目前丽水各级“强村公司”已实现营利8500余万元,年分红7135.80万元。(李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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