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
通知要求,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疾控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积极会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做好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管理、发热患者筛查和相关信息登记、报告以及处置工作。
在基层卫生防疫经费补助方面,通知明确,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74元,新增5元经费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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