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集团销售光学产品的毛利分别约为5570万令吉、6750万令吉及8350万令吉及销售光学产品为主要贡献者。本集团销售光学产品的毛利率从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约55.0%增至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约62.7%。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港交所9月25日披露,MOG Holdings Limited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中泰国际为其独家保荐人。
按收益计,集团在2017年为马来西亚第二大光学产品零售商,约占市场份额的6.5%。集团提供广泛光学产品,该等产品通常包括:国际品牌,自有品牌,及经营的制造商品牌的镜片、镜框、隐形眼镜及太阳眼镜。光学产品品牌组合包括:逾220个国际品牌及自有品牌,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零售网络(包括其84家自有、九家特许经营及两家许可零售店)位于马来西亚半岛中部、南部、北部及东部。
根据Ipsos报告,马来西亚眼镜零售市场被认为是一个成熟的市场,且行业收益预期于2019年至2023年将按约5.9%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主要为需要视力矫正的人群数量增加以及引入创新光学产品使对光学产品的需求更高所驱动。此外,马来西亚眼镜零售市场的高端、中端及大众市场分部预期自2019年至2023年将分别按约4.7%、6.2%及6.6%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而中端分部预期于2023年将占收益的最大份额,即约37.3%。
业务模式
集团采取多品牌策略以迎合眼镜零售市场中的不同人群。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集团有10个零售品牌,覆盖马来西亚光学零售市场的高端、中端及大众市场分部。除上述10个零售品牌外,零售品牌组合包括专注于销售隐形眼镜的零售品牌。
由于集团的业务性质,于往绩记录期,来自零售业务的收益占总收益的约94.8%、96.4%及98.3%,余下收益通常来自特许经营及许可业务及少数股东销售业务。截至2017年、2018年及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客户概无占其总收益的5%或以上,且于往绩记录期,集团并无依赖任何单一客户。
财务状况
集团于往绩记录期的收益主要包括:零售业务下的零售客户;特许经营及许可业务下的特许经营人;少数股东销售业务下的马来西亚拥有权益公司及泰国拥有权益公司销售光学产品。集团有较少部分收益产生自特许经营及许可业务项下的特许经营费及使用费。
集团销售光学产品的毛利分别约为5570万令吉、6750万令吉及8350万令吉及销售光学产品为主要贡献者。本集团销售光学产品的毛利率从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约55.0%增至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约62.7%。于往绩记录期,国际品牌较自有品牌及制造商品牌而言通常拥有较低的毛利率,因为光学品牌(包括国际品牌)包括众多通常售予其他零售商的国际奢侈时尚及眼镜品牌,因而限制集团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及对公众的定价力。
总收益及纯利于往绩记录期,按约14.5%及40.7%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该增长反映马来西亚对光学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及本集团于往绩记录期,通过持续开设新自有零售店来扩张其零售网络的策略。自有零售店由2017年3月31日的55家零售店增加至2019年3月31日的75家零售店。
相关风险
有关集团的若干相对重大风险包括:财务业绩依赖现有零售店及新零售店的成功;可能无法就位于理想位置的有关零售店或按商业上可接受的条款获得及延续租赁协议;依赖其主要供应商提供产品且通常不会与其供应商订立长期供应协议;成功取决于其品牌于马来西亚眼镜零售市场充分的认可度,而对品牌声誉的任何损害可能对本集团的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依赖其主要员工及其业务伙伴;可能无法及时把握市场趋势及客户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