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妻子带人当众殴打侮辱“小三”、带人入室当场捉奸“小三”的新闻不时被媒体和网络报道,但看到这类新闻,不少网友对妻子的遭遇和做法似乎同情不起来,这其中,当众殴打侮辱的行为涉嫌违法是有共识的,而妻子带人入室捉奸“小三”,被判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案例,却会让不少网友觉得亏。但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下面就借检察日报公开报道过的这个案例,帮网友们做简单解读。
为办理离婚收集证据,妻子做了件自认为非常解气的事:跟踪丈夫来到丈夫情人住所,入室捉奸收集证据,并拍下二人的裸照
去年上半年,家住山东省某市的杨某与其丈夫刘某因感情不和,多次吵架。之后,杨某怀疑其丈夫有外遇,但一直没有证据。后其丈夫起诉离婚,杨某为了抓住其丈夫出轨的把柄,以取得在离婚诉讼中对财产分割有利的证据,便找了朋友吴某一起跟踪其丈夫。
终于,有一天,杨某在街上看到丈夫刘某骑着电动车带着一名女子,杨某与朋友吴某便一起跟踪刘某到了一所住宅。杨某丈夫进住宅后,杨某与吴某等了许久没有动静,杨某便趴在门上听了一会儿,觉得时机到了,二人便用力踹门,将门踹开后冲进屋内。
看到其丈夫与一名女子未穿衣服,杨某觉得终于找到其丈夫出轨的证据。她冲上前去用手机对着二人拍了一通照。后杨某的丈夫刘某报警,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法院一审判决:妻子带人入室捉奸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