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1月2日)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在个税APP推出了个人全国综合所得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能实时查询2019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4大项18类收入明细和已申报个税金额。税务总局同时披露,为避免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扎堆儿办理导致网络或办税厅拥堵的问题,税务机关已确定将分期分批引导纳税人办理。
现在市民打开个税APP,首页的常用业务中增加了“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栏目。市民选择纳税年度和所得类型后,可查询到工资薪金、内退补偿金、个人股权激励收入、一般劳务报酬所得、其他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共18类收入明细。
“个人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之前,首先应查询任职受雇信息,看自己是否被无关单位录用。”工作人员解释,“被入职”的人,或许正被别人用作“避税”的工具。在收入固定的情况下,有不法单位会利用多张身份证拆分收入,达到避税的效果。而“被入职”的人收入没有实际增加,需要年度汇算的总收入却“被增加”,纳税额也会随之增加。
目前“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栏目可显示市民2019年度的18类收入明细,包括收入类别和金额、税款金额、扣缴单位等多项细节。市民如果确信某项收入与自己无关,或申报内容有误,可在该栏目内直接通过分项或批量申诉功能进行投诉。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介绍,为避免个税年度汇算扎堆儿办理导致网络或办税厅拥堵的问题,税务机关已确定将分期分批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不过,如果一些纳税人确实需要在税务部门通知的时间段之前或之后办理,也可向税务部门预约或者通过网上税务局远程办理。
此外,针对纳税人委托中介代办,税务部门明确表示,已发文要求中介不得以税务机关名义或利用公益活动之机招揽生意,更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纳税人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向税务部门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还提到了申报信息和资料留存,规定纳税人以及代办年度汇算的扣缴义务人,需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与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针对扣缴义务人是否应当代办年度汇算,征求意见稿中写明,扣缴义务人“应当”为职工办理汇算清缴。“但单位对于员工在单位外部取得收入不了解,如果让企业一起承担义务,企业的税务风险也很大。”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
对此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解释,绝大多数个人财税知识欠缺,而扣缴单位更了解个人的主要收入和纳税情况。因此《公告》保留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的制度安排。
不过《公告》也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例如为清晰界定扣缴单位和纳税人之间的法律责任,明确纳税人要对其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记者 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