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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煤业”)《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81585170N 法定代表人:杨照乾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 2 号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 2 号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经营、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煤炭铁路运输(限自营铁路);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陕西煤业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合计 269,889,9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6%,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6,385,1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8%;通过其设立的“西部信托·陕煤-朱雀产业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朱雀信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3,504,8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7%。

因朱雀信托存续期即将届满,需要退出并进行清算,陕西煤业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通过朱雀信托经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55,644,8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

注:1、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收到陕西煤业通知,其于 2020 年 7 月 6 日至 2020 年 7 月 15 日期间,通过其设立的朱雀信托经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57,749,0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减持后其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 7.16%(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陕西煤业持有的股份来源为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参与公司配股以及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增加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陕西煤业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隆基股份

注:1、以上持股比例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鉴于对公司价值的长期看好,陕西煤业承诺对于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146,385,162 股股份,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起锁定 24 个月。

3、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上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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