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斯伍德”)与厦门倍凡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凡教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的签署属于合作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双方合作意向及初步洽商结果,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0 年的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进一步具体的合作协议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在签署相关具体合作协议后及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实施情况请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的有关内容。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7 月 31 日,科斯伍德与倍凡教育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长期合作、共创价值、共谋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签订后若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协议的签署公司无需履行相关部门备案审批程序。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倍凡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2YDMAU1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 178 号七星大厦 1401 之七
法定代表人:林木顺
注册资本:10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07 月 12 日
经营范围:教育辅助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其他未列明的教育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其他须经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倍凡教育是一家专业从事职业教育管理运营的服务机构,是国内职教行业的龙头企业,业务涵盖学校管理、专业共建、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就业服务等。倍凡教育为全国各地的大中专院校提供教育服务,业务分布在广东、福建、安徽、河南、河北、江西等地,行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倍凡教育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厦门倍凡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甲方: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厦门倍凡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模式及内容
(1)甲方和乙方都在全国范围内拓展中等职业学校托管业务,甲方作为 A 股上市公司,拥有丰富的产业信息和学校资源,积极与乙方分享优质的学校托管业务机会;
(2)乙方将充分利用其全国范围内托管的职业学校资源和当地招生资源,与甲方探讨以下合作方式:
①将乙方现有职业学校中的普通高考班托管给科斯伍德子公司龙门教育,导入龙门教育的管理体系、师资和品牌,有效提升乙方职业学校中参加普通高考学生成绩。
②共同拓展新的职业学校,甲方负责普通高考生源,乙方负责职业教育生源,落实职普合一政策,为在校生提供多元化的教育服务。
③共同托管和运营民办高中。
2、交流与实施
(1)为加强沟通、推进合作,本框架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就具体合作事项进行深入的沟通洽商。
(2)双方对接机构间应加强联系、定期沟通,并对项目确定推进计划和工作安排,各自负责督促和落实。
3、争议解决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需要对协议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所涉部分外,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系双方战略合作之框架协议,本协议项下的具体合作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具体协议予以约定。
4、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及其下辖机构和乙方及其下属成员单位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旨在通过资源互补、相互支持,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各方利益,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2、基于国家对民办教育的高度重视和产教融合战略,公司与倍凡教育确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加快升级公司的教育产业布局,为公司开启“职普融合”发展模式奠定坚实的基础,助力实现“技能型”和“学术型”人才培养系统的稳步快速发展,提供多元化的人才出口,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公司将根据合作具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但合作协议的具体落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将对公司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的执行情况
2、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以及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1)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吴艳红女士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59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98%。
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和董监高无持股变动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也未接到其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倍凡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