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召开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我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至 2020 年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本次会议议案于 2020 年 7 月 21日获得表决通过,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我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发布了《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广发医疗指数分级 A(场内简称:医疗 A;基金代码:502057)及广发医疗指数分级 B(场内简称:医疗 B;基金代码:502058)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38 号)。现将本基金医疗 A 份额、医疗 B 份额的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一)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广发医疗指数分级 A 份额
场内简称:医疗 A
基金代码:502057
(二)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广发医疗指数分级 B 份额
场内简称:医疗 B
基金代码:502058
(三)终止上市日:2020 年 8 月 25 日
(四)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0 年 8 月 24 日,即在 2020 年 8 月 24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医疗 A 份额、医疗 B 份额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医疗 A 份额、医疗 B 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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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