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2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24.6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 350ZA0041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况详见 2019 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三)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117,193.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三达膜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