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新冠肺炎令上市公司业绩披露受阻,证监及港交所(388)早前允许上市公司刊发未经审核的初步业绩,惟业界仍倡议延期公布业绩一月。昨日两监管机构再次发声明,允许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延迟刊发年报,初次延期最多为昨日起计60日,意味着较原刊发年报期限,主板上市公司获宽限半月;GEM板则宽限一个半月。
证监及港交所指,新冠肺炎大流行持续造成运作困难,如发行人已于本月底或之前,已刊发初步业绩、管理帐目或重要财务资料,可延迟刊发其年报,初次延期最多为声明刊发日起计60日。此外,若发行人要延迟刊发年报,需公布并解释预估可刊发年报日期,以及致力使市场知悉其年报预计刊发日期。
同时,证监及联交所理解疫情何时解除尚未确定,故在某些情况下,会视个别情况考虑,进一步给予上市公司多于60天期限的延期。若要申请进一步延期,发行人需提交延期的解释,编制及刊发年报的计画详情,及进一步延期拟刊发的公告。而联交所将考虑市场是否充分知悉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表现等因素,评估每项申请。
香港商界会计师协会会长吴德龙指,可在三月底发初步业绩的公司,如期刊发年报的难度不大,今次延期并不能帮助受疫情影响,无法刊发初步业绩的公司。吴德龙说:「不过,都欢迎慨,起码体现咗联交所慨努力。仍希望监管机构允许延迟一月刊发业绩,另若年报再宽限多十五日就更开心。」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随后发网志指,疫情短期内未必能纾缓,社会及商界需时更长才能恢复正常运作,上市公司披露业绩及刊发年报亦不例外,认同在前所未见的疫情下,需作出灵活、务实及弹性的处理。他又相信证监及联交所的进一步指引能释除业界的担忧,之后会继续密切留意事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