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1949年第22和23节《银行业管理法》,印度储备银行已被授予“授予UCB许可的权力”,分别从事银行业务和开设新的营业场所(分支机构,扩展柜台等)。
政府宣布了决定,由RBI监督,截至日期,分别使城市合作银行(UCB)和多国合作银行分别达到1,482和58 个。
上周三(2020年6月24日),政府宣布决定在印度储备银行的监督下,将截至今天的城市合作银行(UCB)和多国合作银行分别分为1,482和58家。RBI)。根据今年早些时候预算案讲话中的一项宣布,这一决定将“向这些银行中的8.6千万储户提供保证,保证其4.8千万卢比的资金将保持安全。”
精彩!美中不足的是药膏!而是两个!UCB始终受RBI的监督,但这并不能阻止一个以上的UCB上线。第二,印度储备银行的监管记录在最近时期经常不足。
根据该银行的网站,RBI根据1949年《银行监管法》的规定,对UCB的银行职能进行监管和监督。在储备银行内,有一个独立部门,即。市政银行部门已被授予这些职能。市政银行部门与其他监管机构(合作社注册局和中央合作社注册局)密切合作。
此外,根据1949年第22条和第23条《银行业监管法》,印度储备银行被赋予了向UCB颁发许可证的权力,以分别从事银行业务和开设新的营业场所(分支机构,扩展柜台等)。作为监管机构,储备银行在各个领域规定了“审慎规范”,例如资本充足率,收入确认,资产分类和准备金,单一/集团借款人的敞口,敏感部门的敞口,贷款和垫款,投资,流动性要求等。对UCB进行现场检查和现场监控。它还会在必要时向UCB发出指示和操作说明,以简化运作并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强调)。
实际上,自2001年Madhavpura合作银行倒闭以来,印度储备银行的UCB监管框架经历了三轮迭代。2009年3月,中央银行引入了所谓的基于CAMELS(资本充足率,资产分类,管理,收入评估,流动性)框架代替了现有的分级系统。
随后,2012年3月修订了《监督行动框架》(SAF),该框架设想了UCB管理层在财务状况恶化的初期采取自我纠正措施,然后由储备银行采取监督措施,以防财务状况恶化。银行的状况没有改善。相关通函包含一个关键条款,表明SAF不会阻止RBI在SAF的任何阶段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任何行动,包括取消银行的牌照。
不满意的是,它于2020年1月再次修订(或应该重新修订?)其对UCB的监管框架,根据该框架,当UCB的净NPA超过其6%时,可以将其置于SAF框架下净预付款,其CRAR连续两个财年出现亏损或资产负债表上已累计亏损时,跌至9%以下。印度储备银行警告说,采取何种行动取决于压力的严重程度。
尽管如此,由于种种原因,并不是所有的一切都可以由RBI和合作社注册局在其下运作的州政府和州政府双重控制,许多UCB都失败了。而且将来也有可能这样做;除非印度储备银行加强其监管机制,而该机制长期以来一直是世行的致命弱点。
实际上,早在2012年,以当时的印度储备银行行长Dy K. Chakrabarty为首的商业银行监督程序审查高级指导委员会的报告就指出了印度储备银行监管技能的明显不足。说“建立专家知识库的需求非常迫切,这对印度储备银行来说是紧迫的”,它“注意到印度储备银行内部监督人员更新技能的固有局限性”。
旁遮普邦和马哈拉施特拉邦合作银行急剧倒闭,尤其是从橱柜中跌落下来的骨架–尤其是由PMC主席便利地成立的一家不道德的房地产公司如何能够借贷该银行近一半的存款,显然,在这方面还没有做足够的事情。
在一些非银行金融公司和私人银行中,包括ICICI银行,Yes银行和Axis银行在内的许多非银行金融公司和私营部门银行,在某些情况下都与彻头彻尾的欺诈行为相吻合,这一点已经屡屡被不合时宜的发展带回了家。并非只有NBFC和私营部门银行。在前州长拉格胡拉姆·拉詹(RaghuramRajan)的领导下发起的公共部门银行的AQR(资产质量审查)不仅显示了银行管理层,而且还显示了印度储备银行的检查员,后者显然与他们先前对非银行检查员的估计一致资产。
可以肯定的是,行政权很可能仍由合作社注册局掌握,而州政府则不太可能随心所欲(该中心的职权限于多州合作银行),这意味着印度储备银行可能仍会找到解决办法强硬。请记住,传统上,政治阶层与合作社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这在许多方面都对UCB提出了质疑。
最重要的是,印度储备银行确实没有监督带宽来为其稳步增长的任务伸张正义。除非加强其监督机制。太厉害了!仅仅因为它已经被正式赋予了更多的牙齿(预计不久将有一项法令)并不意味着它将更好地使用它们!